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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失业金待遇上调,每档增加244元

劳动报 2018-07-26 13:43:40

「北京失业金每档增加244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人在职场,岗位的变动是常有的事情,无论是企业之间的内部变动还是外部变动都会对我们的社保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很多失业职工最关心的失业金近日上调了~

据北京市人社局7月1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每档增加244元。


1

领取标准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每个地区的都不一样,如北京地区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多少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来决定的,缴费年限越长,领取金额越高,具体标准如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自领取失业金的第13个月起,依次根据年限及档位领取失业保险金。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2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

领取所需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

2、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3、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


5

领取流程

本市城镇户口由原工作单位经办人到社保中心(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外地城镇户口由原工作单位经办人携带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一式两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一份加盖公章(注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并由申领人签字)到社保中心(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农村户口申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随着7月份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职工所缴纳的费用也会随之增加,未来能领取到失业金也会越多。